异地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一、异地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异地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申请时应持本人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书,协议书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查验相关信息,看是否符合离婚登记的条件。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证。
二、离婚协议书签字后就生效了吗
离婚协议书并非签字后即生效。具体分析如下:
(一)离婚协议书的性质。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其本质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生效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需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生效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当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三)未生效的后果。若仅签订离婚协议书而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对双方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签字后并不当然生效,只有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其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三、能在异地民政局协议离婚吗
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来说,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所在地,这意味着协议离婚必须要到夫妻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相关手续。例如,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在A市,另一方户籍在B市,那么他们只能选择到A市或者B市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而不能在除此之外的其他地方的民政局办理。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确保离婚登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便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婚姻状况等信息进行核实和管理。如果夫妻双方长期在异地生活,无法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还可以通过向的方式来解决,部分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异地法院可以受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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