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流程
一、异地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流程
异地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协商离婚事宜。夫妻双方需就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申请离婚登记。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三)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二、签署离婚协议后,异地怎么样办理
签署离婚协议后,若双方身处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分以下情况: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仅签署离婚协议无法在异地直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须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时需提交离婚协议书、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一方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起诉时需准备、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若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
三、异地是什么样的
异地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申请时应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判断是否符合离婚登记的条件。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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