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一、异地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
异地协议离婚主要通过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包括本人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书,其中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查验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证。
二、在异地可以起协议离婚吗
协议离婚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必须要到夫妻其中一方的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这里所说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当事人户籍登记的地址。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都不在异地,那么是不能在异地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
不过,如果是,则可以在异地进行。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若想在异地离婚,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夫妻异地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夫妻异地协议离婚,需按以下情况办理:
若双方均在异地,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此情况下,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后,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若一方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另一方在异地,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的,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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