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房屋赠与协议离婚时有效吗
一、婚内房屋赠与协议离婚时有效吗
婚内房屋赠与协议在离婚时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看协议是否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赠与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内容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满足这些条件,协议在形式上是有效的。
二是看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对于房屋赠与,一般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为权利转移的标志。若在离婚时,房屋已经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那么赠与通常是有效的,受赠方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三是若赠与协议存在法定撤销事由,赠与人可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例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但撤销权需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综上所述,婚内房屋赠与协议在离婚时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其效力。
二、婚前房产离婚能分吗
婚前房产在离婚时是否能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因为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二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根据法律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登记在一方名下,需根据双方出资情况、购房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房产归属,另一方的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或按相应比例分割房产。
三、十三年离婚女方能分得房子吗
结婚十三年离婚时女方是否能分得房子,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房产性质。若房子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一般无权分割。但若婚后有共同还贷情况,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女方有权主张分割。
二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对家庭贡献等因素适当调整。
三是特殊约定。若夫妻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
总之,判断女方能否分得房子,关键在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以及双方是否有特别约定等,需综合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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