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哪天开始实施的
一、离婚冷静期哪天开始实施的
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但对于确实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夫妻,只要符合法定,最终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冷静期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的三十日即为离婚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内,双方应当冷静思考婚姻状况,谨慎决定是否离婚。如果三十天期满后,双方均未撤回申请,且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若在第二个三十天内,一方未到场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30天后没去办理会怎样
离婚冷静期30天后未去办理离婚登记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未继续推进,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
如果之后仍有离婚意愿,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置,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让夫妻双方有更充分的时间思考婚姻关系的存续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涉及、等诸多复杂问题,建议在作出决定前充分考虑,并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尽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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