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后多久可以离婚
一、离婚冷静期后多久可以离婚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只要双方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离婚。如果在这三十日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么就不能离婚,之前的离婚申请也会被视为撤回。如果三十日届满后,双方都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也没有重新申请离婚,那么之前的离婚申请就失效了,要再次离婚就需要重新走。总之,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离婚的,否则就不能离婚。
二、冷静期30天未到可以办理离婚吗
冷静期30天未到通常不可以办理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时,需经过30天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的,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30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坚持离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才会准予离婚。若在30天冷静期内未届满就办理离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予以办理。所以,冷静期30天未到不能办理离婚,需等待冷静期届满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后怎么分
登记结婚后离婚,财产通常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再者,对于,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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