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携带以下证件:
一是双方的户口簿。户口簿能证明双方的户籍信息及家庭关系等情况,是确认身份和婚姻登记管辖等的重要依据。
二是双方的身份证。身份证作为个人身份的法定证明文件,用于准确核实双方身份。
三是证。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表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办理时需收回以解除婚姻关系。
四是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容需清晰、准确、合法。
五是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用于办理等相关手续,确保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相符,便于准确识别身份。
务必准备齐全上述证件,以顺利完成协议离婚手续。
二、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和手续
协议离婚需携带相关证件并按规定手续办理。
证件方面:
-双方的户口簿,用于证明身份及户籍信息。
-双方,确认个人身份。
-结婚证,证实婚姻关系的存在。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手续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吗
协议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户口簿能清晰反映双方身份信息及户籍情况。
(二)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若结婚证遗失或损毁,需先补办。
(三)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问题,如归属、支付方式及金额等;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容需明确、具体且合法,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四)证件照:通常需准备近期免冠单人或双人照片若干张,用于办理离婚证等相关手续,照片规格需符合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
不同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可能在具体材料要求上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咨询确认,确保准备齐全准确材料,顺利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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