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到了需要带什么
一、冷静期到了需要带什么
冷静期届满后申请发给离婚证,双方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内地居民携带和簿;居民携带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民携带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居民携带台湾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华侨、外国人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证,即当初时所领取的证书。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协议书中应就、、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清晰表述。
4.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离婚证的办理。
务必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前往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二、冷静期到了需要带哪些材料
冷静期届满后申请发给离婚证,需携带以下材料:
第一,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等,用以证明身份信息。
第二,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法定证件,是办理必不可少的材料。
第三,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容需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第四,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离婚证的办理。
此外,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材料要求上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在前往办理离婚证之前,先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确认具体要求,确保准备齐全材料,顺利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三、冷静期到了可以延期吗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到了一般不可以延期。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强制程序,旨在给夫妻双方留出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前往办理离婚手续,可能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仍然坚持离婚,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过离婚冷静期。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咨询详细情况,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按照正确的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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