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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满多久可以拿证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3-17)普法百科6

一、冷静期满多久可以拿证

冷静期期满后,需在30日内申领离婚证。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这30日内未共同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操作,以确保离婚登记流程的顺利进行。

二、冷静期可以一个人登记吗

在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中,申请离婚登记不能一个人办理,而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以由一方单独进行。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是因为离婚涉及到双方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等重大事项,需要双方共同表达真实意愿,所以申请环节必须双方同时到场登记。

然而,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此情况下,一方单独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表明撤回意愿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环节同样需要双方共同到场办理。

三、冷静期可以让对方搬出去吗

在离婚冷静期内,是否可以让对方搬出去,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规定层面,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此期间,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且对方愿意配合搬出去,那么从尊重双方意愿角度,是可以让对方搬出去居住的,双方可以对期间的财产、生活等事项作出合理安排。

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搬出去,从法律上很难强制要求对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搬离。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居住权,一方无权单方面强行剥夺另一方在共同住所的居住权利。除非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比如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等,另一方可以通过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合法途径来保障自身权益,要求对方暂时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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