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广东协议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件等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期间为冷静期。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在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 双方的身份证、簿。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及情况。
2. 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3. 。协议书应当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内容需明确、具体、合法。
4. 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另外,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登记都有30日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广东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吗
在广东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
协议离婚是一种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这一过程涉及诸多重要事项,例如对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以及的支付等。这些事项都需要双方当面进行协商、确认并签署相关的离婚协议等法律文件。只有双方亲自到场,民政部门才能准确核实双方身份、意愿等关键信息,确保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防止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被解除婚姻关系等情况的发生。
以上是关于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