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 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和情况。
2. 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证件。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并且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 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此外,办理协议离婚还需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广东协议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期间为冷静期。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在广东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及户籍情况。
2. 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3.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内容需明确、具体、合法。
4. 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另外,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登记都有30日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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