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劳动合同新政策职工得了重病,公司应该给的待遇是什么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3-16)普法百科5

劳动合同新政策职工得了重病,公司应该给的待遇是什么

发放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标准的8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新政策职工得了重病后公司没有给相关待遇时,可以来合飞律师网帮助你。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412171.html

劳动合同新政策职工得了重病,公司应该给的待遇是什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