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后是否就算离婚了?
离婚协议公证后是否就算离婚了?这是一个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都会问到的问题,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协议提交给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离婚协议公证后是否就算离婚了呢?
答案是不一定,离婚协议公证只是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确认,但并不等同于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的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小编总结:
离婚协议公证并不等同于离婚,离婚协议公证后,双方仍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提起离婚诉讼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正式解除。
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应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认真考虑协议的内容,确保协议的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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