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的公司可以恢复吗
一、注销的可以恢复吗
若用人单位注销,职工依旧可诉至出资人、设立方或主管部门。
存在着主体变动的情况:待审期间,用人单位进入清算阶段;仲裁之时,用人单位尚在清算之中;而当案件进入一审阶段,用人单位已完成清算并注销。
这并不妨碍职工的诉讼权益。
无论职工与用人单位间,抑或是与出资人、股东间,法律关系始终保持一致。
用人单位主体的变动,并未对法律程序的连贯性产生影响。
例如,若职工以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下达后,即便用人单位已注销,职工仍有权以该单位的出资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二、后还能重新启用吗
根据专业法律规定,尽管公司已依序完成全部注销程序后,在法理层面上,该公司便宛如生命的终结,已然消亡,复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若贵方仍有恢复公司运营之意,可依据注销前所涉及的经营领域、经营场所等相关信息,重新向有关部门提交新公司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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