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办
一、夫妻俩没有财产怎么办
未领取证书的夫妇,若无特殊规定或难以证实投资全额源于个人,则视为普通共有人;即使不属夫妻共有,其所有权比例亦为各占50%。
若夫妇未领结婚证书且彼此均无其他伴侣,将被判定为无效婚姻,既非法定夫妻也无互享权利与承担义务之约束,然而此种情况不在法律管辖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结婚证丢失是不是可以办理
若结婚证书遗失,同样可以进行的申请。
这是由于夫妻双方一旦依照法定程序成功领取结婚证书,即便该证书出现遗失的情况,仍然会有相关的备案记录保留。
关于结婚证书遗失后如何申请离婚手续,详细的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可以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然而,此种方法仅适用于夫妻中有一方的结婚证书遗失且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
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或者其中一方的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使用尚在的另一方的结婚证书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其次,可以先行前往原婚姻登记机构开具证明文件,随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此种方法适用于夫妻双方的两本结婚证书均已遗失但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婚姻登记机构可以依据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性材料为基础,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然而,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书遗失的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构予以存档备查;再次,可以先前往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书,然后再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
除以上两种方法外,还可以选择先补办结婚证书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方式,即夫妻双方先前往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书,然后再按照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最后,如另一方拒绝配合前往民政部门补领结婚证书,则另一方可持簿、前往原婚姻登记机构请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之后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以实现离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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