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违约责任的补偿性
一、如何理解违约责任的补偿性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偿性,是指合同违约的,对合同权利人造成损失时,由违约方对受害方损失采取的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如何计算因合同违约所产生的损失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并且不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了违约金,都应适用法定违约金。
3、法律法规对某一类合同的违约金作了规定,但同时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违约金,则适用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适用法定违约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违约后,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而补偿损失是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之一,是指违约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失后,违约方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采取补救的措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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