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拿走房子的东西和换掉原先的东西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拿走房子的东西和换掉原先的东西怎么办
在房地产交易合同订立后,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导致另一方无法达到预期目的,则守约方可请求解除该合同,同时索赔房屋差价、转售收益等获利损失。
此种诉求可依法得到支持,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
在评估和计算获利损失时,需从守约方提出的总赔偿额中扣除其因不当行为而扩大的损失;此外,还需考虑守约方自身过错、因履行合同所获得的利益及为获取这些利益所需支付的交易成本,并结合守约方的实际履约状况进行全面考量。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住建局吗
我国政府实施了合同必须进行强制性备案登记这一制度。
所谓合同登记备案,即是指开发商与商品房购买方签署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依照的规定,将该份合同提交至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并将其记录在案的一种程序。
此举的主要宗旨在于对开发商的预售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防止诸如炒房、一房多卖等不良现象的滋生,从而确保能够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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