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及违约金标准
一、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及违约金标准
关于竞业协议所涉及到的规定如下:
(1)此项费用通常是由雇主与受雇者之间通过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确定其具体数额以及计算标准;
(2)如若未对此进行任何设定,那么笔者有权向雇主要求,依照本人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每月的经济补偿,而如果该百分之三十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则应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协议补偿包含在在职工资里合法吗
劳务雇主向其员工支付的百分比范围内的竞争行业限制,若被包含在每月所发放的基础薪资之中,这将构成违法行为,且此种方式下的赔偿金也将失去法律效力。
正确的做法应为,在员工结束雇佣关系并开始履行竞争行业限制义务之后,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标准,逐月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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