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哪些
一、销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哪些
违约责任乃违反合同之民事责任的简称为基础,其主要含义为:在合同签署的双方中,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又或是在履行合同时未能达到合同协议中的条款要求,此时,该方便应承受相应的民事责任。
依据法律相关条文,若合同签署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身的义务,亦或是在履行合同义务时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那么在其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之后,倘若给另一方造成了额外的损失,则必须对该损失进行赔偿。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请简述什么是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时,应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它作为合同责任的一个重要分支,有别于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责任的产生建立在有效合同存在这一前提条件之上。
违约责任与责任也有所区别,后者可以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行事前约定。
它通常被视为一种具体的财产责任形式。
三、民法典规定房产合同如何约定适度的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房产时,当事人需订约选择适度的违约责任方式。
针对一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损失额应与其实际损失相符,该损失应包含合同履行完毕后可预期获取的所有利益;其赔偿限额不得超出另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预见或理应预测到的由违约所引发可能出现的全部损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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