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的预期违约责任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承揽合同中的预期违约责任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1.关于标的物品质之责任,如未能按照在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向定作人交付已加工制成的物品或完成所要求的工作任务,但经定作人同意予以使用的,应根据物品的实际品质确定相应的价格;
2.关于标的物数量之责任,若交付给定作人的已加工制成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数量低于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标准,而定作人仍有需求且无法得到满足的,承揽人应当依照货物的实际数量进行补充,对补充提交的货物将视为逾期交付处理;
3.关于包装已加工制成的物品之责任。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二、合同没有约定是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民法典》的法律框架之下,尽管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金补偿标准,但这并不妨碍被违约方据此提出违约请求。
对于此类未涉及违约金条款的情况,违约者有义务向受害方支付可能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
倘若在此基础上,二者之间的合约仍然缺乏具体约定的话,那么当事双方即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以填补合约中的这一空白;除此之外,还可基于其他合同条款及正常交易惯例加以确定。
若以上这些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则受损方有权自主选择要求违约方履行退货义务,降低产品价格或是支付相应报酬等多种违约责任方式予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
三、合同中违约责任应该怎么样写
关于书面合同的不违约责任,需要详细写出这些内容:
(1)要明确可是如何来承担违约责任的;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这事儿,最好是在合同里尽可能地进行详细描述啦,像是如有哪一方在交货时间或付款时出现了违约情况的话,咱们就可以设定个那种专门针对延迟履行状况的违约金呦;
(3)那损害赔偿范围得是清晰明了;
(4)另外还有就是违约金问题,如果双方都协商好约定了违约金的话,那么违约的那位只需支付这个违约金给对方之后,他还是应该继续完成自己应尽的债务义务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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