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哪个部门处理患者投诉
一、医院哪个部门处理患者投诉
关于医疗纠纷投诉地点,若在医院内发生,患者可前往医院设立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亦可向着医院管理层反映问题;或者向所在区域县级卫生局的医政科提起申诉。
医政科主要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针对诊所、医务室这类小型医疗机构,投诉者应直接与本县或本区卫生局医政科联系,同时也可寻求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协助。
即使上述两个部门认为投诉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也会指引投诉人至适当部门,通常仍建议前往卫生局医政科。
需要注意的是,医政科仅受理正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纠纷,无论规模大小,只要医院位于该县区境内,均由该县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处理。
此外,对于持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的医学从业人员的不当行为,同样可向医政科进行投诉。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投诉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置投诉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鼓励医疗机构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握患者在其他渠道的诉求。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投诉接待场所,接待场所应当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投诉程序等资料,便于患者查询。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投诉管理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
二、药没了在外地医院能开吗
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药品既可通过在医院内部的指定药房进行购买,亦可以选择到外部的药店进行采购,这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意愿与需求。
若医院内的某特定药物已然售罄,那么院方医师的确有权前往外部药店寻找替代品。
首先,我们谈一谈关于低保患者住院报销流程所需耗费的时间问题。
具体而言,以下步骤需按照顺序进行:
1.准备好报销人的有效明文件(如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2.在就医过程中产生的病历本、各项检查凭证、检验结果报告单等相关资料;
3.在医院发生的所有财务费用的原始发票,以及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门诊收费原件;
4.平时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时的相关凭证和清单原件;
5.街道处对社区居委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调查核实后向区县民政局汇报。
对于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区县民政局将负责最终的审批工作,并在申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为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我们来探讨一下在药店使用的相关事项。
在药店使用医保卡只需知晓医保卡的密码即可,无需携带其他任何证件。
通常情况下,刷卡购药对于所购买药品的种类并无任何限制,只要是属于“药字号”或“药准字号”的产品均可通过刷卡方式进行购买。
部分地区可能会对购买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有所限制,但实际上,刷卡购买日用品的行为医保经办机构也难以进行有效监管。
三、怎么投诉医院科室
若您需要对医院进行投诉,以下是几种常见途径供您参考:
1、可通过拨打20官方举报热线来反馈问题。
2、还可以选择向卫生局或医药监督管理局或所在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反映。
3、此外,您也可以前往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与投诉。
4、如需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您可向当地检察院进行检举揭发,同时请尽量提供能够证明犯罪行为真实性和事实性的相关证据或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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