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人头拆迁离婚有房子吗
一、按人头拆迁离婚有房子吗
按人头拆迁时离婚是否有房子,需分情况来看:
若拆迁安置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且根据人头确定了相应安置份额,即使之后离婚,当事人对其基于人头所分得的产份额享有权益。因为按人头拆迁所分得的房产份额,本质上是对特定个人的安置补偿,属于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应予以明确和保障。
然而,如果在离婚时,相关拆迁安置尚未实际完成,只是有拆迁安置的预期权益。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可能会根据拆迁政策、当地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对预期的安置权益作出合理的分割或安排。例如,若拆迁政策明确表明按人头分配的房产在未来特定时间交付,法院可能会判决在房产实际交付后再进行具体的分割。
总之,按人头拆迁离婚时是否有房子,关键要看拆迁安置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房产份额的确定和归属。
二、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房贷也归女方吗
离婚时房产归属及房贷承担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房产归女方且房贷也由女方承担,这种约定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从法律角度分析:如果房产是,离婚时房产归女方,一般情况下,剩余房贷也应由女方承担。因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女方,相应的债务通常也随之转移。但需注意,若该房贷是,即使房产归女方,男方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仍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比如,有权要求男方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男方偿还后可依据或法院判决向女方追偿。
总之,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时,房贷是否归女方,要结合具体情形及双方约定等来确定。
三、离婚时将房屋赠与儿子可以撤销吗
离婚时将房屋赠与儿子,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撤销的,需分情况讨论:
若赠与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此时,房屋产权未转移至儿子名下,若不存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的赠与合同等不可撤销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该赠与。
若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已完成,不可随意撤销。但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综上,离婚时将房屋赠与儿子是否可以撤销,要根据房屋产权是否转移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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