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儿子的房子,究竟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有个朋友小 A,他和他老婆最近因为一套房子的归属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事情是这样的,小 A 的父母在他结婚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在房产证上只写了小 A 的名字,但是在他们结婚后,小 A 的老婆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理由是这房子是父母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 A 觉得很委屈,他认为这房子是他父母给他的礼物,与他老婆无关。父母赠与儿子的房子,究竟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父母赠与儿子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归儿子一方所有,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小 A 的父母在赠与房子的时候,明确表示这房子只给小 A 一个人,那么这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小 A 的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这房子只给小 A 一个人,小 A 该怎么办呢?
解决方案:
- 与父母协商:小 A 可以与他的父母协商,让他们在赠与房子的时候,明确表示这房子只给小 A 一个人,这样,这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 签订协议:如果小 A 的父母已经赠与了房子,但是没有明确表示这房子只给小 A 一个人,那么小 A 可以与他的老婆签订一份协议,约定这房子只归小 A 一个人所有,这样,这房子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 办理公证:如果小 A 觉得签订协议不太保险,他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让公证机关证明这房子只归小 A 一个人所有,这样,这房子就更有保障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父母在赠与房子的时候是否明确表示这房子只给儿子一个人,如果没有明确表示,那么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小 A 想让这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与父母协商、签订协议或者办理公证。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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