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证的房产离婚怎么判
一、无产证的房产离婚怎么判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如果涉及到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则此类房产并不属于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处理的范畴之内。
在离婚案件结束后,当任何一方成功获得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双方均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再次向当地司法机构提起诉讼,以决定该房屋的具体分割方案。
若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就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存在异议且未能达成妥善解决协议的话,人民法院将会暂时无法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做出明确判定,而会依实际情况裁定由当事人先行使用这栋房产。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房子50万离婚怎么判
1.如若一方在之前已经购买了房产且房产证上仅有其个人姓名,那么这便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将之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若是在结婚前某一方购置的房屋并且在房产证上同时列明双方的名字,则这应当视作是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会参考保护未成年子女、尊重女性权益及不对婚姻生活中的过错方作过多责怪的原则来协商分配。
3.如果是夫妻婚内共同以货币或其他资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权属登记在何方名下,均应视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也会参照同样的原则进行分配。
4.如果是在结婚前由某一方单独购买并在房产证上只列明其个人姓名,但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另一方也参与了房屋的偿还,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仍被认定为购买者的个人财产,不会进行分割,然而,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在婚姻期间所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无产证的房产离婚怎么判的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