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打胎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
别忘了打胎其实它自己是不会直接左右我们怎么分这个事情的决定的哦~在你走到了离婚的那一刻要时,法官叔叔会根据你们两个人共同拥有的那些财产的特点啊,哪儿来的呀,谁对此付出了更多努力这些情况,再加上你们两个人自己都同意的结果等等啦,然后才会做出最终的财产分配决定呢。
如果说打胎这件事跟你离婚案子里的其他一些事情,比如啊,啊之类的有关系,而且还让你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变得越来越差的话,那法官叔叔就可能会把这个当作他判断你们是否应该离婚以及财产该如何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啦。
不过你得记住哈,法官叔叔在做决定的时候,肯定是会按照公平、公正、合理这样的原则去保证你们两个人都能得到合适的待遇的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还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又怎样认定
在咱们中国,如果你跟老公离婚了又再结为夫妇的话,你们的财产就要按照再次的那会儿,财产是什么样儿的以及你们俩之前商量好的事情来确定哦。
假如说你们在再结婚的时候,没有特别就财产说过什么的话,那么这些财物就是被认为是夫妻共同有的,由你们两人一起打理啦。
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你们在再次结婚之前就有自己的私房钱啥的,那这部分钱即使是再次结婚以后也还是属于你们各自本人哦,男女双方各自拥有的私人财产都不会因为再次结婚而受到夫妻共有财产制的干扰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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