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买了房子离婚怎么判
一、女儿买了房子离婚怎么判
A.在前所购房产且已全额付款的,可视为婚前财产,不得在离婚时分割为共同财产。
B.在结婚登记前签定合同并在婚后交付全款或部分房款并办理贷款的,该房产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作分割。
C.在结婚登记前支付首付款,其余部分贷款购买,只署名一方的,房产本身仍为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
D.在结婚登记前支付首付款,其余部分贷款购买,房产证上有夫妻及一方父母姓名的,房产本身为家庭共有财产,按揭款需根据判断,如贷款人为夫妻一方且其父母未参与还贷(需提供银行还款凭证等证明),则婚后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的判决,需要结合房产的购置时间、资金来源及其产权登记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其具体处理方式及原则如下所述: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婚前已完全支付购房款项并成功获得了房产证书,则此类房产应被视为婚前财产,离婚时将归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不会因此而获得房地产权益。
另一种情况是,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并偿还贷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将归产权一方所有,同时产权登记方应对另一方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了房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此时可以视作这笔出资仅作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者,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那么此种情形下,该房产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并应予以公平合理地分割。
除上述几种常见情况外,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都主张拥有房产所有权,且都愿意通过竞价方式来获取房产,那么法院应该予以支持;但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拥有房产所有权,那么法院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产进行评估,最终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最后,如果双方都没有提出房产所有权的主张,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
以上就是关于女儿买了房子离婚怎么判的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