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按照哪些标准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吗
1、劳动合同到期,若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未续签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若是用人单位不愿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如依照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2、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3、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4、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是必须要进行签订的,而且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如果到了期限用人单位也不续签的话,那么劳动者是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因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用人单位在做每一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遵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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