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具体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具体有什么
1、劳动合同有下列必备的条款: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签订合同的要件包括哪些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也就是说,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基本阶段。没有要约或者承诺,就不可能达成交易、订立合同。
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必须协商并取得一致的意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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