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区别:首先,双方签约人之性质截然不同。
集体合同的当事方分别为企业以及工会组织或者由劳动者依法推选产生的代表性代表;相较之下,劳动合同的双方签约人为企业及具体的劳动者个体。
二者所覆盖的核心内容也存在明显差异。
集体合同的关注焦点在于对企业整体劳动条件标准的约定,其内容涵盖了所有劳动者共享的权益和义务;而劳动合同则仅仅针对单个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进行明确。
再者,二者的实际作用亦有所不同。
集体合同的主要功能在于通过协商制定出企业的一般性劳动条件,为的各个环节设定具体的标准,同时也作为单个劳动合同的基础和指导原则;而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最后,从法律效力层面来看,集体合同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它规定了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任何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若低于集体合同中的标准,均视为无效。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要显著优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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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适用范围】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好
根据我国现行的规定,并无明文要求具体应选择签订何种类型的合同。
但若针对劳动者而言,通常建议优先考虑签署劳动合同而非聘用合同;若涉及到诸如退休人士等特殊群体时,则宜选择聘用合同来替代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存在劳动关系却尚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当事人应该在实际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实际用工之前就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从实际用工之日开始,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即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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