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也不给补偿怎么办
一、到期不续签也不给补偿怎么办
在遇到公司选择不再续订合同且并未提供相应赔偿的情况下,建议您务必及时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以便申请劳动仲裁或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员工自身是否会做出续约决定,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若企业仍能维持或提升之前约定的劳动条件,而员工仍然选择放弃续签,那么此时企业无需对该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2)然而,倘若企业方选择降低原有的劳动条件,导致员工无法接受此类变更而拒绝续签,那么这时企业有义务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指的“劳动条件”具有较为广泛的含义,其中既包含了薪资待遇这一重要元素,同时还涵盖了诸如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其他方面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劳动合同单方面怎么补偿
在如下情况下,企业有权单方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劳动者基于自身的错误行为导致无法继续履行。
若劳动者因企业的过错因素而不得不终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将会需要支付经济给劳动者。
当企业自己决定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那么企业就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给劳动者。
最后,如劳动者并未有任何过失行为,那么对于劳动者在企业中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企业都应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若服务期低于六个月,则企业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