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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怎么处理

合飞律师4个月前 (03-13)普法百科5

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清偿如果是附时间条件的,而所附的时间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与贷款人可以协商补充约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可以随时履行,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务清偿如果是附时间条件的,而所附的时间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与贷款人可以协商补充约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合飞律师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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