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否将债务一并处理
一、离婚时可否将债务一并处理
原则上,在审理离婚诉讼时,会一并审查是否存在,主张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比如、一方签订的《》或者《》,以及需要提供相关的还款、转账记录。
但是,如果另一方并没有在相关签名确认,也没做担保人的,同时欠款金额超出家庭日常支出范围,另一方也否认存在相关的欠款,法院在本次离婚诉讼中无法查明欠款的真实性时,则会要求主张存在的欠款的一方另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规定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用于归还婚前的个人债务。
(二)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借款方借款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而是用来偿还自己婚前所欠的债务,那么未借款方在离婚时不应承担偿还债务。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呢?依据法律上述法律的规定,借款方在借款时,如夫妻二人就以感情不和,或已,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会做出合理判决。
离婚时可否将债务一并处理?在离婚时是需要将债务给处理、分配掉,但是,需要先确定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它们承担者不同。离婚时双方就债务产生了纠纷该怎么做,应该来合飞律师网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
- 合飞律师网温馨提示: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