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没有交保险怎么办
一、一年以上未签没有交保险怎么办
针对已满一年却未能签署劳动合同,且亦未曾缴纳任何保险之情况,阁下可考虑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首先,你有权要求所在对之前所欠缺的社会保险进行相应的补充缴纳。
依据《》的相关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均有责任承担为其雇员完整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若贵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缴纳,那么你便有权向当地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举报,以促使公司尽快完成补缴事宜。
若贵司自开始使用劳动力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一个月仍未与你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将享有向公司索取的权利。
再者,若你在该公司工作已超过一年但仍未签署劳动合同,你有权向公司提出签订的请求。
若贵司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单方面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你还有权向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而赔偿金的具体金额通常会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最后,若贵司未能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你也可以此作为理由,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按照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
在采取上述任何一种维权方式时,都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实你与公司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例如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证件以及服务证书等等。
同时,请务必关注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时效性问题,以便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公司搬迁能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吗
在面临用人单位搬迁的问题上,关于公司员工是否有权并要求这一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工作地点的变更能否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指出:“如果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双方仍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则用人单位可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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