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补偿打哪个电话
一、不签如何补偿打哪个电话
若您身为劳动者,欲进行投诉,可拨打全国统一的投诉热线“33”。
此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设立的官方服务热线。
亦可亲赴当地劳动部门的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监察大队将有权限要求雇主支付所拖欠的薪资。
尽管如此,监察大队若无法达成调解,您仍有权利提出以解决纠纷。
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如若雇主拒绝履行,您便可向申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补签劳动合同可以免于吗
若用人单位在自实际使用员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该员工补签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并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但是,如果自实际使用员工之日起,超过了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仍然未能与该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向该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金。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自实际使用员工之日起,经过一年的时间仍未与该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应被视作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从应当订立之日开始,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向该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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