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上海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在上海办理离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证件有所不同。
(一)协议离婚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户口簿要反映双方的信息等。
2. 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3. 书。协议书应当包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等内容。
4. 每人两张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2. 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需提供子女的等相关材料。
4. 涉及的,需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例如、车辆、银行存款证明等。
5. 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二、上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上海办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与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材料。
2. 受理: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3. 审理:法院受理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三、上海离婚一方办理证
在上海,离婚一方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一)办理条件
1. 夫妻双方只一个子女或者依法一个子女。虽然夫妻离婚,但孩子是唯一子女的情况符合基本要求。
2. 子女未满16周岁。如果超过这个年龄则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一般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相关离婚证明)、孩子的出生等材料。
2. 提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处提出办理申请。
3. 审核发证。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放独生子女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存在一些细节差异,办理时最好提前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的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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