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的债务如何处理
一、离婚时共同的债务如何处理
1、离婚时共同的债务处理方式如下: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离婚因为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引发的纠纷还是比较多的,大部分的夫妻其实都分不清楚究竟在婚内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因为这关系着对债务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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