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承担债务
一、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承担债务
依照相关之规定,有限公司之债务责任,在原则上应由该公司全权承担,法人享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权益。
当公司面临债务问题时,需以其全部资产为限,为相应之公司债务承担偿付责任,并且,债权人亦只能凭借公司的权力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法人作为一种法律实体,依法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所负之债务仅由公司的全部财产负责清偿,若未能如期、足额地履行出资义务,则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企业全文》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计算。
二、隐名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隐形股东对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在公司依法存续期间,隐形股东作为公司实际拥有的股东,需在其显名股东认购注册资本额的范畴内,对公司欠下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他们需与显名股东共同承担起对公司第三方负有的连带责任。
当公司尚未正式设立时,由于该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实际上进行投资的人士也无法被确认为股东身份,在此种情况下,隐形股东与显名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是一种合伙关系。
无论是实际出资人还是名义上的出资人都应当对“公司”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制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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