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贷款买的房子只有一人名的另一方算共同借款人吗
一、婚后贷款买的房子只有一人名的另一方算共同借款人吗
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中的时间段内所购买的房屋,倘若夫妻双方并未对其做出明确的约定,那么即使上仅记载了其中一方的姓名,亦应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即便在婚后购房者选择以一人名义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若是未经明确协议,也将被认定为属于婚后共同拥有的房产。
日后如有涉及此类房产的分割问题时,夫妻双方仍需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信息,人民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二、婚后一方父母借款,如何分割
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如果父母为其子女生前亲自购买了房产,此时所提供的资金应被视为仅针对子女个人的无偿赠予,除非在情感上,父母表达出明确的意思,意指这笔资金其实是赠予给整个家庭的。
所以,如果在婚姻缔结时,父母并未明确指出资金是赠予整个家庭的,那该房产就将视作个人私有的财产,并且在离婚时并不应该被视作需要参与分配的夫妻共有资产。
第二种情况则是在子女婚后,父母再次提供购房资金,此时房屋所有权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资产,完全取决于资金赠予时是否存在协议或者父母亲的明确表示。
如果有相关约定,将会按照所约定的条款执行;反之,若无任何约定,则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合理的分割。
最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主要包括协议解决以及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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