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的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
一、总公司的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
关于债务问题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层面的。
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所承受之债务,应当由该母公司自行运用自身所拥有的资产来进行偿还。
所谓子公司,是指其超过一定比率之为另一家公司合法持有或者通过签订特定协议从而接受另一家公司实质性操控的企业。
尽管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会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影响力,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子公司依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一个在法律框架下独当一面的企业实体。
该公司拥有自身的商号及规章制度,并且能够以自身的名义展开商业活动,旗下的财产与母公司拥有的财产呈现出相互独立的状态,分别对各自产生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债务连带关系。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需要公司股东会吗
为了确保公司债权的合法有效转让,遵循公司法的规定,此类交易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至少2/3股东的支持。
符合相关要求后,公司有权将其持有的债权进行转移。
若涉及到企业间的债权转让,则这两个法人单位需透过签署清晰明确的债权转让协议来完成此项业务。
在协议备签阶段,债权出让方亦需及时向为转让事宜发出正式通告。
法律规定,要实现公司债权的恰当转让,转让方手中所持有的债权必须是真实且有效的,同时双方当事人也必须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转让的债权还应该是可以再次转让或者处分的。
最后,当转让方决定把自己拥有的权利转让出去时,他们有义务通知债务人,否则这个权利的转让对债务人来说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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