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个人的债务是怎样界定的
一、时女方个人的债务是怎样界定的
应被视为个人债务的情况包括:
1. 配偶在婚前产生的债务;
2. 两人自愿签署的协议中规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然而这种协议仅适用于婚姻双方,不得对抗第三方,除非能证明其知晓且认可此协议内容。
3. 配偶用个人财产进行商业运营过程中的债务。
除已明确表示为共同债务外,基于配偶使用个人财产开展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应视为配偶个人债务。
4. 配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共同财产进行商业运营时产生的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配偶以共同财产进行商业运营,但另一方并不知情且未予以追认,则该运营所产生的债务应视为配偶个人债务。
5. 配偶因行为或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
由于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另一方无直接关联,故此类债务或罚款及由此引发的、等相关费用均应视为配偶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一方信用卡债务该如何办
关于婚姻关系解除之时,所涉及到的信用卡债务该如何进行清偿这一议题,我们首先需要对其进行区分,明确这些债务究竟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抑或是只与其中某一方有关的个人债务。
若信用卡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则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反之,若是个人债务,便应由个人独自承担。
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个人开通信用卡而另一半对此毫不知情的现象,因此,简单地将此类信用卡债务归类为,可能会显得过于武断和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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