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债务离婚时怎么判
一、妻子有债务时怎么判
首先呢,咱们得知道,要是夫妻里有一方前欠下的钱,那么啊,这个钱基本上就是他自己负责还啦。
但是呢,如果这笔钱是用来子或者别的很值钱的东西的,而且这些东西又因为你们俩婚姻长长久久的缘故变成了共同财产,那这时候,这笔钱就应该算作你们两个人的共同债务咯。
然后呢,我们再来说说婚后的情况。
如果你们俩在婚姻中欠下的钱,是为了一起过日子、一起做生意、照顾父母小孩等等大家都要做的事情,那么这个钱就应该由你们两个人一起来还;可是呢,如果其中一方欠下的钱是为了赌博、吸毒之类的违法行为,或者在借钱的时候故意瞒着对方,那么这种情况下,这笔钱就不能算是共同债务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老公有外债离婚怎么判
在离婚事件中,关于配偶之间背负的外部债务问题的裁定往往会考虑到债务本身的特性以及具体的情况因素。
若是某一方所欠下的外债被证实是用于维系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共同承担生产运营活动或者来源于双方的共同意志表达,这时这笔债务有可能被判定为配偶双方的共同财务负担,离婚时需由配偶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当夫妻共同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此债务时,或是财产已经独立归属了各自主人,此时便需要由双方协议制定还款计划;若协议无果,则应提交至当地法院以获取公正的法律审判结果。
而对于一些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况,比如在结婚前某一方自行借款购买的财产在婚后转变为了,为购买这些财产所产生的债务,或者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某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运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志表达的,那么在离婚时,这笔债务通常将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决定如何分配债务。
如果协商失败,他们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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