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一、婚姻期间债务后如何承担
1.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无论婚姻状况如何改变,其责任始终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2.倘若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抵消债务,或者将财产分配给各自主张者后仍有负债,此时便需通过彼此间的协商来解决清偿的问题。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宜提交至人民进行裁决。
3.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该债务所形成的资金被用作家庭生活或事业经营的开支。
若其中一方以个人名义所之资金并未经配偶同意,或者未实际用于家庭共享的生活或者是双方共同经营的事业项目中,那么这笔债务在司法程序中就可能不会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共有的债务,从而无需由双方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当我们在办理的时候,需要首要注意的就是对咱们分居期间的所有债项问题进行整理分类。
咱们得先搞清楚这个债务到底从何而来,是不是我们俩在一起的日子里累积出来的花费,还是我们两个人共同同意借出去的钱款,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那这些债务就可以被认定为是我们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了,也就是说,我们两个人都有责任去偿还它。
但是,如果这个债务只是其中一方在分居期间为了满足自己的日常生活需求或者是为了处理他个人事务而产生的,那么这个债务就应该被看作是他个人的债务,只有他自己才有义务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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