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配偶对独资企业的债务要不要负责
一、投资人配偶对独资企业的债务要不要负责
独资企业所负之债,对于夫妻而言,义务是存在的。
这是由于独资企业的负债问题,投资人为保障权益,需用其个人全部财产为该企业故障承担无上限的赔偿责任。
此类债务却可视为夫妻共同的负担和使命。
在面临情境下,合法的婚烟伴侣必须共同承担并偿还此项债务。
若是在分配财产时发现公共资金不足以抵消相关债务或个人财物归属于其中一方所有的情况发生时,夫妇二人便应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磋商,决定如何解决该事项。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将交由法院进行判定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应当如何承担
在企业并购中,对于被并购企业所负有的债务责任应当由实施并购的一方承担;而在新设型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则应当由新设立且完成合并程序的企业法人来承担债务责任;至于收购控股型并购的情况,若是原属于控的企业拖欠的股权尚未得到妥善处理,债务责任自然会继续留在该企业内部,由其自行承担。
若由于控股企业擅自抽离被控股企业的资金,导致后者无法履行债务义务,那么此时控股企业便需要为被控股企业原有的债务负责。
以上是关于投资人配偶对独资企业的债务要不要负责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