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吗
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着区别于其他股东的独立财产权利。
当面对公司债务问题时,股东仅需就公司拥有的财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享有的是公司的股权,而在面对公司债务问题时,其应以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论该股东是公司的原始股东,抑或是新加入的股东,只要他已向公司全额缴纳了出资款,便无需再对公司的任何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该股东未能全额缴清其出资款,那么他将必须承担继续缴清出资款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被视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应对其所有的债务负责,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至于的股东,他们则需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份,根据的规定择一采用面额股或者无面额股。采用面额股的,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已发行的面额股全部转换为无面额股或者将无面额股全部转换为面额股。
采用无面额股的,应当将发行股份所得股款的二分之一以上计入注册资本。
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公司股东对于公司债务须负连带责任之相关法律条款设定如下所陈述:首先,若公司股东肆意滥用以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致使公司丧失其作为独立法人的应有属性,则此类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其次,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有发起人的非货币资产价值显著低于公司定价额的情况出现,则应由该出资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其他设立人则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最后,还有其他相关对此类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什么叫做连带债务?简单说就是所有借款人必须全数归还,对吧?那有限公司的股东呢?他们需不需要对公司欠债负责?具体有哪些法律规定?别急,让我来给你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得知道,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需要用他们投资的钱来偿还公司债务就行了。
但是,如果一个人开的有限责任公司,他又不能证明公司的钱和他自己的钱没有关系的话,那他就要用自己所有的钱来还债啦!这就是为什么这条法律规定了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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