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人担保,共同财产能否被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并不罕见,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的担保行为是否会导致共同财产被执行呢?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如果夫妻一方的担保行为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需,那么该担保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的担保行为是其个人行为,且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那么该担保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应当属于个人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不能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小编总结:
在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是否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该担保行为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需,那么该担保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该担保行为是其个人行为,且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那么该担保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应当属于个人债务,法院通常不能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夫妻一人担保,共同财产能否被执行?,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