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界定?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方法:
- 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 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业的税后利润,投资的分红、利息等。
- 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的收益。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往往会相互交织,难以明确区分,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进行财产约定,明确各自的财产归属,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的归属,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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