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界定?离婚时哪些钱要分清楚?
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界定往往是离婚纠纷的核心问题,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时,因为“钱到底算谁的”争执不休,甚至闹上法庭。到底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又是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一起买的房子、投资理财的收益,或者一方用工资购置的车辆,都属于“共同奋斗的果实”,离婚时需要分割。
但要注意,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以及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金、遗嘱明确归属一方的遗产等,通常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男方婚前存的50万元存款,若婚后未与夫妻收入混同,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
解决方案:
1、签订财产协议: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避免争议。
2、保留财务证据:如婚前财产公证、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证明财产来源。
3、协商优先,诉讼兜底:离婚时优先协商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根据财产性质、贡献度等因素判决。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婚前财产;(二)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编总结: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既要看财产取得时间,也要看财产性质和用途。婚姻不是“财产合并”,而是“共同经营”,无论是甜蜜时的规划,还是分开时的清算,都需保持理性,建议遇到复杂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公平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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