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办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一、广东办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在广东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证件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需提供能够证明身份信息和信息的页面。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以确认双方身份。
2. 本人的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 每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
1. 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 身份证。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
3. 结婚证。用以证实双方的婚姻关系。
4. 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涉及的财产证明,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子女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备。
办理时,应确保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齐全,以便顺利完成。
二、离婚判决书能让人代领吗
离婚判决书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让人代领,具体情况需区分对待:
如果是一审离婚判决书,原则上需要当事人亲自签收。因为签收判决书意味着当事人知悉判决结果,其上诉期等相关诉讼权利也自此开始计算。不过,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比如因病、因事无法亲自领取,可向说明情况并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信息等。
对于二审离婚判决书,由于其为终审判决,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在当事人确实无法亲自领取的情形下,在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后,一般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
需要注意的是,代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按照法院要求的程序和手续进行领取。同时,代领行为应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相关要求,以确保司法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广东多少天
在广东,离婚损害赔偿并无明确统一的具体天数限定,但在相关程序和时效上有一定规定。
从提出时间来看,若在协议离婚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相关法定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若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法院不予支持。
若是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若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若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具体的赔偿数额,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后果、过错方的经济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来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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