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安置房可以拿证吗
一、南宁安置房可以拿证吗
南宁市拆迁安置房均配备有房产证书。
这是由于拆迁安置房系针对被拆除房屋的安置与补偿措施,亦可称之为产权置换的产物。
由此可见,此类房屋必然拥有产权,从而使得它们能够申办不动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
而且,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亦具备上市交易的资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取得产权证之后的五年之内,此类房屋不得进行转让。
若欲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首先需前往所在地的房产交易大厅递交申请。
这是因为办理手续时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而这些费用则是按照房产价值进行计算的。
因此,在申请之前,必须先对房屋进行评估,并填写相应的,同时提交相关的资料,如房产证、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提交完毕后,请保留所有复印件。
评估结束后,将收取房产评估额的0.5%作为费用。
在完成房产评估之后,便可着手过户事宜。
同样需要在房产交易大厅进行操作。
由于需要提交材料,因此还需支付各类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工本费以及等。
其中,增值税需前往所在地的所办理,缴费后获取的完税证明及评估报告应一并提交。
待上述步骤全部完成后,便可静候房产证的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安置房可以做按揭吗
在涉及到安置房的抵押问题上,若缺乏有效的产权证明,则无法实现相关贷款操作。
若已成功获得该安置房的所有权证书且并未受限于特殊规定不得对外销售或转让,同时该不得转让的期限也已经届满,那么便可向相关机构提出抵押贷款申请。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安置房。
它是由政府在实施城市道路建设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过程中,为妥善安置被拆迁住户而建造的房屋。
换句就是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因素导致的拆迁行为,而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提供的居住用房。
依据我国现行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必须在取得该安置房的产权证书之后方可进行,此时的过户交易与普通房屋的交易并无本质区别。
其次,我们再来谈谈抵押贷款。
这是一种被部分国家的银行采纳的贷款方式,其主要特点在于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价值的抵押物作为贷款的担保,从而确保贷款能够如期偿还。
三、安置房也要收吗
1、所谓安置房,即是由政府为解决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中所涉及到的拆迁问题,从而为受影响的住户提供的住房保障措施。
这种类型的住房,是为了应对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方面的因素导致的拆迁需求,因此主要是为被拆迁者或者租赁者提供居住场所。
安置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城市居民中的被拆迁户,还包括了那些在过程中涉及到的农户家庭。
2、关于安置房是否具备房产证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两个角度来分析:首先,如果是由政府分配的或者配购的中低价位商品房,那么这类房产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五年之内,此类房产是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的;只有在五年之后,才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证。
如果是由房地产开发配购的中低价位商品房,那么它与普通商品房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可以自由地进入市场流通,并且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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