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一、离婚要去民政局登记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是否需要去民政局登记,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需要去民政局登记。夫妻双方若能就离婚事宜,包括、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书面,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一个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民政局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而诉讼离婚则无需去民政局登记。若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审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必须回原籍吗
办理离婚证不必须回原籍。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以选择到男方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并非必须回到双方的原籍。办理时需携带双方的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等材料。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不需要回到原籍办理。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于离婚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离婚有诸多重要规定:
一是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是诉讼离婚方面,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同时,民法典明确了一些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或与他人、实施等。
三是在财产分割上,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四是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应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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